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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确定按实际缴费百分之五十给予补贴

    信息发布者:迷失的自我
    2019-03-01 10:20:36   原创
    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确定,凡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实际缴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的范围为:具有我区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上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已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男50-60周岁,女40-50周岁)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含以下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登记。

    补贴年限及标准方面,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各市、县

    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补贴工作的时间安排不一,如银川市兴庆区的申报登记时间3月22日截止。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其他市、县(区)该项工作的具体截止时间,可咨询当地就业部门或者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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